业务名称 | 原产地证 |
受理机构 | 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黄埔区辖区内出口企业 |
申报范围 | 符合相应的原产地标准的出口产品 |
申报资格 | 凡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的申请人,凭依法取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对于不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资格的生产类型申请人,凭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
申报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签证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 3、各区域性原产地规则。 |
申报材料 | 备案:《原产地证书备案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外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成本明细单》。 |
办理流程 | 首次备案的新企业,请按照“申请原产地证书企业备案工作流程图”指引,自行办理。完成备案程序、完善电子申报手续后,即可申请原产地证书。 |
联系人 | 李焕忠、张娜 |
联系电话 | 020-821186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