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请单位资格审核
用户须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第二步:电子密匙的申请与注册
1、电子密匙的申请:请到信城通主页(http://www.itownet.cn/)查看“数字证书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信城通在收到相关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寄出电子密钥及发票。有任何问题致电:400-610-9933/020-38477000-813。
2、业务注册:用户须填写《申请用户电子帐号注册表》(附件2),并持电子密钥至广东检验检疫局动植处,进行注册工作。可与申请单位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办理。
第三步:查看产品分类
自2015年7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须提交的材料,B类产品申办检疫许可证取消纸质材料,完全实现无纸化操作。
A类:陆生动物;水果;粮食。
B类:水生动物;动物遗传物质;非食用动物产品(皮、毛、骨、角、蹄类;工业用油脂、明胶、羊毛脂类);动植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制品;过境动物及过境农业转基因产品;烟草类;植物栽培介质;退运货物;特许审批;其它审批物。
第四步:提交电子申请表
1、《审批系统》网上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插入数字证书(KEY)并进入http://www.itownet.cn页面,点击左下方企业申报下的动植检许可证申报,登录后即进入《审批系统》,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后提交给广东局动植处。
B类产品还须根据不同产品要求,上传随附资料(附件3);上传材料要求以jpg、jpeg、gif、bmp、png、pdf、.doc,.docx,.xls,.xlsx等格式,1份申请单的上传材料总容量不超过2M。
第五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A类产品:
(1)提交电子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局动植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动植物监管处电子申报呈批表》(附件4);
(2)根据不同产品要求提交书面随附资料(附件3)。
2、B类产品:
提交电子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填写《检疫许可证初审无纸化批次清单》(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gd0822@gdciq.gov.cn),对“第四步”通过《审批系统》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予以确认。
《批次清单》格式要求与上传随附资料格式相同,有申请企业印章。
第六步:总局审核与批准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可在《审批系统》查询已获批准许可证相关情况。
第七步:许可证领取和报检
1、企业在报检前须在《审批系统》的核销管理界面输入该批进口核销数量,然后打印《报检预核销单》并加盖印章报检。核销数量输入有误可在递交《预核销单》前自行修改,或致电北京信城信(4008108188)寻求技术支援。
2、对少数输出国官方有要求,企业有需求,仍需提供纸质许可证的,申请人到广东局动植处凭以下证件领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相关网页地址:http://www.gdciq.gov.cn/NewCJFW/DZC/2013/dzwjxxk.aspx
适用范围
货物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相关表单
入境货物报检单
其他审批材料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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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期限
对入境货物, 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入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电子报检
通过自助式申报、Web申报、客户端申报、代理报检企业申报发送报检电子数据,并打印纸制报检单。
涉及系统
自助式申报终端
Web申报方式
检验检疫申报企业端
自理报检单位的登记备案管理系统
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管理系统
CIQ2000操作系统
现场报检提供的单证资料
1、报检员证
2、入境货物报检单
3、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及发票
4、海运提单或装箱单
5、代理报检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报检时用)
6、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适用于目的地报检时用)
7、报检附加文件(如动植物检疫审批、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废旧物品审批等,中国强制认证证明、卫生注册登记证明等)
8、其它单证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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