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进口动物源性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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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许可证审批

第一步:申请单位资格审核 

用户须填写《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单位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外经贸部门批准的享有有关进出口权的文件或资格证明(复印件,如适用);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 (4)《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第二步:电子密匙的申请与注册 

1、电子密匙的申请:请到信城通主页(http://www.itownet.cn/)查看“数字证书申请”,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信城通在收到相关资料后两个工作日寄出电子密钥及发票。有任何问题致电:400-610-9933/020-38477000-813。

2、业务注册:用户须填写《申请用户电子帐号注册表》(附件2),并持电子密钥至广东检验检疫局动植处,进行注册工作。可与申请单位资格审核材料一并提交,同时办理。

第三步:查看产品分类 

自2015年7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批须提交的材料,B类产品申办检疫许可证取消纸质材料,完全实现无纸化操作。

A类:陆生动物;水果;粮食。

B类:水生动物;动物遗传物质;非食用动物产品(皮、毛、骨、角、蹄类;工业用油脂、明胶、羊毛脂类);动植物源性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制品;过境动物及过境农业转基因产品;烟草类;植物栽培介质;退运货物;特许审批;其它审批物。

第四步:提交电子申请表 

1、《审批系统》网上提交《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插入数字证书(KEY)并进入http://www.itownet.cn页面,点击左下方企业申报下的动植检许可证申报,登录后即进入《审批系统》,按要求完成相关信息的录入后提交给广东局动植处。

B类产品还须根据不同产品要求,上传随附资料(附件3);上传材料要求以jpg、jpeg、gif、bmp、png、pdf、.doc,.docx,.xls,.xlsx等格式,1份申请单的上传材料总容量不超过2M。

第五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1、A类产品:

(1)提交电子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局动植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动植物监管处电子申报呈批表》(附件4);

(2)根据不同产品要求提交书面随附资料(附件3)。

2、B类产品:

提交电子申请表5个工作日内,填写《检疫许可证初审无纸化批次清单》(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gd0822@gdciq.gov.cn),对“第四步”通过《审批系统》网上提交的申请信息予以确认。

《批次清单》格式要求与上传随附资料格式相同,有申请企业印章。

第六步:总局审核与批准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可在《审批系统》查询已获批准许可证相关情况。

第七步:许可证领取和报检 

1、企业在报检前须在《审批系统》的核销管理界面输入该批进口核销数量,然后打印《报检预核销单》并加盖印章报检。核销数量输入有误可在递交《预核销单》前自行修改,或致电北京信城信(4008108188)寻求技术支援。

2、对少数输出国官方有要求,企业有需求,仍需提供纸质许可证的,申请人到广东局动植处凭以下证件领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1)申请单位证明或委托书;
  • (2)领取人身份证。

 

 

相关网页地址:http://www.gdciq.gov.cn/NewCJFW/DZC/2013/dzwjxxk.aspx

 

入境口岸报检

适用范围 

货物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方准入境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相关表单 

入境货物报检单

其他审批材料的申请表

 
 
  办事前准备
1、 自理报检企业、代理报检企业办理备案登记
 
2、报检员注册登记
 
3、了解货物的检验检疫要求
 
4、事先办理报检附加文件。
 
5、准备好报检需要的一般材料
 
6、若是入境邮寄物品,应委托快件运营企业代为申报
 
 

报检期限 

对入境货物, 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入境前15天报检。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电子报检 

通过自助式申报、Web申报、客户端申报、代理报检企业申报发送报检电子数据,并打印纸制报检单。

  

涉及系统 

 自助式申报终端

 Web申报方式

 检验检疫申报企业端

 自理报检单位的登记备案管理系统

 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管理系统

 CIQ2000操作系统

  

现场报检提供的单证资料 

1、报检员证

2、入境货物报检单

3、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及发票

4、海运提单或装箱单

5、代理报检委托书(适用于代理报检时用)

6、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适用于目的地报检时用)

7、报检附加文件(如动植物检疫审批、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废旧物品审批等,中国强制认证证明、卫生注册登记证明等)

8、其它单证和资料

检验检疫

一、现场检验检疫

1现场检验检疫

    核对货证;

    检查标签;

    感官检查。

 

2结果处理

    符合要求的,准予卸离运输工具。发现散包、容器破裂的,由货主或者代理人负责整理完好,方可卸离运输工具。须抽样送实验室检验的,调往经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仓库存放待检。现场查验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监督对货物作除害、退回或者销毁处理。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

3办理依据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

二、实验室检测检疫

1、实验室检测项目

    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等。

2、结果处理

    实验室检验结果合格的,准予加工、销售和使用;实验室检验结果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并监督对货物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

3、办理依据

   《动植物检疫法》及其条例、《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相关公告(560号、1126号、318号)等。

出证放行

一、收费依据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标准》

二、办理时限

   3-20个工作日。

三、办理依据

   《动植物检疫法》及其条例、《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

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