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名称 | 进口棉花检疫监管 |
受理机构 | 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服务对象 | 具备报检资格的进口棉花贸易、代理和加工企业 |
申报范围 | 进口棉花 |
进口许可证 | 具体办理程序详见广东局(http://www.gdciq.gov.cn/)和广州局(http://www.gz.gdciq.gov.cn/)网站,或直接咨询广州局机电轻纺处。 |
报检条件与材料 | (一)货主或其代理人报检时应提供入境货物报检单、贸易合同或信用证、发票、提单或装箱单、进口许可证、植物检疫证书、境外企业登记证等单证。 (二)审核报检单证的完整性、有效性和一致性。经审核,符合报检规定的,接受报检;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报检单一式两份,黄埔局负责现场检疫工作,广州局负责负责检验工作(调往异地的,由当地所属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 备注:具体报检程序可询问黄埔局检务科:82092179 |
检疫流程图 | |
联系人 | 黄埔局各码头监管科 |
联系电话 |
|
版权所有:黄埔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中心
地址:广州开发区创业路17号 邮政编码:510730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3017号
粤ICP备09075336号
网站标识:bm31210002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