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以下简称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结合黄埔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黄埔局)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公开内容
(一)黄埔局主动公开的信息
1、机构职能
2、局领导信息
3、内设及直属机构情况
4、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5、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6、财务相关信息
7、人事相关信息
8、业务通知公告
(二)各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
1、部门领导信息
2、部门机构职责
3、业务规划与工作计划
4、与业务相关的政策规定
5、本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6、本部门需对外公开的办事指南、相关表格、名单名录、工作动态、标准规范等信息
具体目录内容见黄埔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信息公开目录”子栏目。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机构
1、主管部门:黄埔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广州市开发区创业路17号
邮政编码:510730
电子邮箱:bgs@hp.gdciq.gov.cn
传真:020-82092156
2、受理机构:黄埔局各部门
具体联系方式见黄埔局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信息公开机构”子栏目
(三)申请提出
1、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件首页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在黄埔局网站(http://www.kohler1873.com)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3、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直接到黄埔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或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四)申请处理
黄埔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报经本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答复方式为:
1、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局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部门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事实。
三、信息公开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黄埔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黄埔局信息公开意见箱提交或当面反映;认为本局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局信息公开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有关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1、黄埔局信息公开意见箱
邮箱:bgs@hp.gdciq.gov.cn
2、信息公开监督部门:黄埔局人事科
电话:020-82092187
邮箱:rs@hp.gdci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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